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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能效和二氧化碳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标准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10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行业标准《营运货车能效和二氧化碳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JT/T 1248—2019)、《营运客车能效和二氧化碳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JT/T 1249—2019),具体规定了营运客货车辆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两项标准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编制背景

引导行业选择 高能效低排放车辆

营运车辆作为道路运输行业最重要的用能设备,科学评定其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加强车辆的能效管理,对推进行业的节能降碳,进一步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低排放的节能高效车辆,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计划,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通过分析营运车辆能效水平、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邀请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学者、运营企业、车辆制造厂商及行业协会组织等进行反复论证,提出了营运车辆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等级及评定方法。2019年3月15日,两项标准获批发布。

标准定位

规范车辆 能效和排放标准

标准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允许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营运客货车辆,为推荐性标准。

两项标准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发布和实施,将成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中营运车辆提高能效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能够帮助道路货运企业准确了解车辆的能效水平,消除车辆购置过程中能效及排放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引导运输企业选购高能效、低排放车型,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可进一步推动车辆制造企业减少或取消较低能效水平产品的生产,积极地开发新的高能效产品,有效促进我国营运车辆技术水平的升级。

主要内容

指标对应行业环保总体目标

营运车辆能效评价指标

两项标准依据交通运输部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中的车型参数基础数据,系统研究了不同能效评价指标的差异,提出采用完成单位运输量能效的指标,即营运货车能效为采用千克标煤每吨·千米的评价指标,营运客车能效为千克标煤每人·千米的评价指标。

一是相对百公里燃料消耗量,该能效指标既反映车辆本身燃油经济性水平,又反映车辆本身载质量的能力,可有效促进轻量化等车辆节能技术在营运车辆上的应用,推动车辆技术升级,符合行业特征。

二是与《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与2015年相比,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8%”的总体目标相对应。

三是与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711—2016)、《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719—2016)提出的单位货物运输周转量的综合燃料消耗量指标相呼应。

营运车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评价指标

两项标准参考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提供的国际通用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评价指标,采用克每千米(g/km)的评价指标。该指标反映单车运行的整体排放量,有效促进轻量化等车辆节能技术在营运货车上的应用,同时与《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与2015年相比,营运货车二氧化碳排放下降8%”的总体目标相对应。

车型分类和能耗测量方法

两项标准对营运车辆的车型分类和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测量方法均沿用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711—2016)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719—2016)的方法,保持了同一体系内标准的一致性。

等级划分方法

两项标准参照《用能产品能效指标编制通则》(GB/T 24489),结合我国营运车辆能效水平现状、技术发展趋势,以及我国营运车辆能效的分布情况,以营运车辆能效分布概率密度确定营运车辆能效等级。

营运车辆能效划分为五级,1级能效为当前市场上营运车辆能效水平的前10%,代表着市场上能效水平最高的车型;2级能效为当前市场上营运车辆能效水平在10%—30%之间的,代表着市场上同类产品能效水平较高的车型;3级能效为当前市场上营运车辆能效水平在30%—70%之间的,代表着市场上中等能效水平的车型;4级能效为国内市场上能效水平在70%—90%之间的,代表市场上中等偏下能效水平的车型;5级能效为国内市场上能效水平的后10%,代表能效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车型。同样,营运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也按此方法划分。

等级限值确定

两项标准在交通运输部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平台车型数据库的基础上,对车辆能效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累计概率密度分布及曲线拟合,按照等级划分方法,科学确定了不同等级的能效限值,对于部分车型对应数据量较小的,采用样条插值法确定其限值。

两项标准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全文查询阅读及下载。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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